时间:2024/1/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来源:普益标准

银行动态

专项债注资中小行图谱:亿额度通过两种方式注资20省份家银行

9月28日,安徽省、云南省中小银行专项债成功发行,二者均为10年期,中标利率均为3.12%,高于国债收益率15BP。其中安徽省发行规模为30亿,云南省发行规模为44亿,至此年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告一段落。

中小银行专项债最终发行亿,略高于亿的计划额度,通过转股协议存款、金控公司间接入股两种方式注入20个省份的家中小行。

对于专项债注资的下一步计划,财政部近期在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通过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阶段性、一次性政策。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地方中小银行主要由地方政府持股,解决资本金问题首先得地方政府想办法。由地方发债去注资,可以解决激励兼容、权责对等的问题,强化地方政府在风险管控方面的责任。”一位长期从事银行业研究的专家表示,“专项债注资过程中,一方面解决资本注入问题、处理高风险金融机构(比如合并、重组),另一方面解决未来的发展问题,优化中小行公司治理结构。”

额度分配随机

中小银行呈现出机构数量多、覆盖范围广、立足当地、扎根基层的特征,是为各地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力量。但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陡增。为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国务院决定允许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国务院年7月召开的常务会议指出,在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

此后财政部、银保监会明确注资中小银行的专项债额度一共亿,约占去年额度的5.4%,这部分额度可以结转到今年发行。去年12月广东省首度开启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的先河,至今年9月额度才发行完毕。

从最终结果看,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额度为亿,略超计划规模。另外,去年7月银保监会表示中小银行专项债分配给18个地区,但从实际情况看,一共20个省份获得专项债额度,最终多出来两个省份。这可能因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银行专项债额度分配和普通专项债的分配方式出现明显变化。

《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新增限额分配应当体现正向激励原则,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多安排,财政实力弱、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债务管理绩效差的地区少安排或不安排。”换言之,财政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往往新增专项债分配额度更多。

中小银行专项债获得额度最多的省份为河南省,其额度为亿,其后依次为辽宁省(亿)、内蒙古(亿)。额度最少的三个省份为安徽省(30亿)、湖北省(37亿)、云南省(44亿)。依次看,中小银行专项债额度分配与地区经济、财政实力关系弱化。

“中小银行专项债前期主要是各省先上报意向,比如有的省担心财政兜底风险没报意向,就没有额度,有的省报的少额度就少,然后监管部门再审核地方方案,这和其他专项债的额度分配机制不一样。”南方某省财政厅人士称。

两种注资方式解析

根据国常会安排,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方式为认购可转债,但后续方式有所拓宽。广东省预算报告披露,按照财政部要求,专债券由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中小银行合格资本补充工具(包括可转换债、转股协议存款、二级资本债等),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对不具备发行条件的,可研究通过省级金融控股公司等采取间接入股的方式向中小银行注资补充资本金。

综合看,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方式主要分为四种:认购可转债、认购二级资本债、认购转股协议存款、金控公司间接入股。发行可转债、二级资本债需要发行主体有一定评级,但很多中小行并未发行过债券,通过这两种方式注资存在难度。

据统计,亿中小银行专项债共注入家中小银行,其中甘肃注资家数最多(44家)。在家中小银行中,有部分城商行、农商行,更多的则是县域信用社,这些中小行注册资本低,很多不具备发债资格。

因此,实践中专项债注资中小行以金控公司间接入股、认购转股协议存款两种方式为主。采用间接入股注资的省份共有6个,采用认购转股协议存款注资的省份共有15个,其中黑龙江是唯一一个采用两种方式注资的省份。

所谓间接入股是指财政部门发行专项债后,通过地方金控平台向中小银行注资。广东、山西、浙江、辽宁、黑龙江、云南采取的间接入股模式,通过实施主体(分别是广东粤财控股、山西金控、温州金融资本公司、辽宁金控、黑龙江金控、云南金融资本公司)间接入股补充中小银行核心一级资本。

“金控公司本身就持有部分中小银行股权,有这方面的管理经验,因此发行专项债后可通金控公司注资中小银行。”前述南方某省财政厅人士称。

另外一种方式则是转股协议存款。转股协议存款是此次专项债注资中创新的新型资本补充方式。所谓转股协议存款,是指具备协议存款特征的新型资本工具,在未触发转股事件时以存款方式支付本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核算;触发转股事件后可部分或全部转为普通股份,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核算。

“如果不考虑存款保险的因素,协议存款和普通债券的性质相差不大,都需要双方约定利率和期限等。既然债券可以设置触发转股条件,协议存款理论上同样可以设置类似的触发条件,也可以作为一种新型资本补充工具。”前述从事银行业研究的专家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债仍是债务型工具,有一定的期限,面临着到期偿还、退出的问题。财政部在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时称,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普益标准简评:

通过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的方式可以有效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不仅有利于中小银行发展,也有利于中小银行增加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对于参与其中的省级金融控股公司等也有一定利好,可以增加注册资本金,降低其负债率。

信托动态

推动遗嘱信托财产登记试点,修改与完善相关税制

推动遗嘱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建立科学合理、程序简便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是促进我国遗嘱信托发展的必备配套措施。遗嘱信托等新兴财产管理制度的出现,为推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建设提供契机。可以遗嘱信托、家族信托与慈善信托为信托财产登记业务试点,在试点推动中逐步检验、完善信托财产制度设计。在遗嘱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方面,一是明确遗嘱信托财产登记主体。建议由受托人负责遗嘱信托财产登记申请工作。二是明确遗嘱信托财产登记范围。三是明确遗嘱信托财产登记机关。从节约登记管理成本角度出发,沿用现有的登记机关更为合适,即以船舶、车辆设立遗嘱信托的,由运输工具的主管机关登记;以不动产设立遗嘱信托的,由房管部门作为登记机关等。四是明确遗嘱信托财产登记内容要求。

可以探寻以区块链技术完成遗嘱信托财产的登记与信息存储。在委托人、受托人、金融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公证人、律师、会计师、执行人等参与方中建立分布式账本,共同参与数据的存储和记账,设立分层级加密,保障信息安全、准确与及时传递。

修改与完善相关税制

信托功能的发挥与税收制度紧密相关。境外信托发达国家大多拥有健全完善的信托配套税收制度,遵从发生主义课税原则,比照慈善捐赠给予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有必要借鉴境外国家与地区的先进经验,在现行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基础上,针对信托特点,制定符合其经济实质、体现税收公平原则的信托所得税制。其中应当着重建立避免对不动产类信托财产“非交易过户”重复征税的规则和对以公益慈善为目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对“非交易过户”税收减免。在我国信托税收制度尚未完善的背景下,发展遗嘱信托面临的最迫切问题是解决非交易过户中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当前我国居民不动产传承需求大,而以不动产等为信托财产标的的“双重征税”问题严重阻碍了居民不动产财富的代际传承与管理。建议以实质课税原则作为避免信托所得重复征税的基本原则。对于以不动产、股权等为财产标的的遗嘱信托,应明确在遗嘱信托设立、存续受托人变更及遗嘱信托终止等情形下,所得税、增值税免于征收。

二是切实落实公益目的信托税收优惠。给予以公益为目的的遗嘱信托税收优惠既符合《信托法》《慈善法》的立法导向,又对我国公益事业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有必要推动落实《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中对税收优惠的规定,出台对公益信托税收的管理细则,赋予与慈善捐赠同等的税收优惠待遇,统一公益赠与的税前扣除标准、对捐赠公益信托的财产免征所得税、财产税和流转税,对公益信托管理过程中的收益所得免征所得税,并解决好捐赠发票开具等实务难题。

加强遗嘱信托文化宣传

遗嘱信托的发展,除了制度上的安排,文化上的培育也是必不可少的。遗嘱信托服务的开拓与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受托文化,通过弘扬信义文化、培育传承文化,增强受托管理能力,打造信托受托服务品牌,才能实现信托功能真正向综合受托服务方向的转变。遗嘱信托隶属服务信托范畴,其服务内涵高度契合“服务、民生、责任、底线与品质”信托文化五大要点。对受托管理职能要求极高,强化服务对象的特定意志,突出诚信、专业、勤勉与尽职理念,这些需要行业营造受托文化氛围,在社会上加强对信托受托服务功能的正面舆论宣传,营销遗嘱信托服务功能,引导信托公司“回归本源”。

因此建议,一是通过弘扬遗嘱信托信义文化,加强与推广遗嘱信托民众普及,提升遗嘱信托“财富传承、风险隔离、意志自由”的法律功能的认可度和接受度。让民众充分了解遗嘱信托的特征与优势,培育遗嘱信托文化认知与认同。二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帮助委托人建立正确的风险观与投资理念,推动家庭财富的健康、持续传承。三是深入挖掘潜在客户需要,结合信托公司自身资源优势提供相应的特色服务方案;加强机构间的合作发展空间,共同推动遗嘱信托业务的发展。四是加强信托从业人员信托文化教育,打造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独特“信托人”标签与气质。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用信托文化指导处理信托事务,尽心尽力履行受托人的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分别管理义务等职责,塑造良好信托从业者形象。

普及遗嘱信托意识、塑造良好的信托形象、强化受托服务职能、受信于民,才能更好地充分发挥遗嘱信托制度的优越性。让遗嘱信托真正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金融创新转型、服务我国社会制度体系不断建设完善。

打通实务环节的衔接与适用

遗嘱信托的发展,除需对其进行必要的规范明晰外,还需要通过实务运作汲取经验,协调配套制度建设,打通民法、信托、税法的联通与适用,解决实务运行环节中的操作难点。

《信托法》与《民法典》等存在一定冲突,在遗嘱信托设立与生效、信托或遗嘱确立形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信托相关配套税制、财产转移登记、遗嘱执行人制度等仍需进一步健全。部门法之间的不协调给遗嘱信托运行带来了障碍,急需加强配套制度的协调与完善,保障遗嘱信托实务可顺利运行。

加强部门间的管理协调对遗嘱信托顺利运行有关键意义。遗嘱信托与信托、继承、税收、公证、财产登记都有关联,涉及金融机构、财产登记机关、公证处、居委会与派出所等不同参与主体。不同主体间差异化的操作标准与要求一定程度上对遗嘱信托推进形成阻碍。实务中经常出现为取得继承权公证花费大量时间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与居委会多次往返的情况,此外,《民法典》对有效遗嘱设立与判定标准加大实务中遗嘱信托的运用与管理难度,公证机关、第三方遗嘱库等均可为立遗嘱人提供设立、保存遗嘱服务,而上述机构与信托公司信息交流的断档致使“最后的遗嘱”判定标准在实务中无法有效执行;未来遗产管理市场开放,或由于缺乏准入标准,使得一些不具备遗嘱保管及遗产处理能力的机构与个人进入,扰乱市场的规范与秩序。这些都需要银监部门、民政部门、人民法院等统一部署,加强指导,协调有关遗嘱信托的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对监管标准、市场规范、操作方法等进行明确,建立紧密的监管协调机制以完善遗嘱信托管理体系,力求为遗嘱信托的运行扫清障碍。

普益标准简评:

遗嘱信托是解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日渐升高和多样化与我国财富管理产品和工具较为单一和落后之间矛盾的新尝试。当前,我国遗嘱信托沿着两条路径发展,一条路径是具有民事信托性质的遗嘱信托;另一条路径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具有营业信托性质的遗嘱信托。两个方向的探索相互促进,共同满足具有不同财富传承需求的居民。

基金动态

资管大时代,阔步新征程,公私募“两大”金牛奖同日在沪揭晓

9月28日,由中国证券报社主办,以“资管大时代阔步新征程”为主题的金牛资产管理论坛在上海成功举办,第十八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国信证券杯·第十二届中国私募金牛奖两大基金业“奥斯卡”颁奖典礼隆重举行,来自监管部门、公募、私募、银行、券商、保险等机构的嘉宾与业内人士参加了相关活动。

88个获奖名额花落40余家公募基金公司,易方达、中欧、景顺长城、交银施罗德、鹏华、银华、富国、广发、农银汇理、民生加银共10家基金公司荣获“金牛基金管理公司”称号。石锋资产、高毅资产、汉和汉华资本、源乐晟资产等私募管理公司以及曾实、王一平、高波、王鹏辉、刘青山、杨建海等人获评私募金牛奖项。

与会嘉宾认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不变,股市有望步入中长期慢牛,资管行业将大有可为。同时,在经济绿色转型背景下,“双碳”将成为下个十年最大投资主题,光伏、新能源车将显著受益。而依靠技术进步的经济转型将为半导体、计算机等行业带来机会。

1、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不变

宏观经济方面,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只要坚定发展信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就一定能够在不断演化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谋求实现更大发展。下一阶段,要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支持新能源车加快发展,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

在经济长期向好背景下,我国经济增长将更多依靠技术进步。在全球价值链中,我国处于下游,需要在全球市场有不可替代的产品;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既要做减量,还要做增量。减量是传统的化石燃料要慢慢减下去,增量是清洁能源比重要不断提升,未来清洁能源投资是一个重点。

2、资管行业大有可为

与会嘉宾一致认为,步入资管大时代,基金行业大有可为,但需要不断提高投研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引导投资者坚持长期投资,提升投资者投资体验。

相关人员表示,作为中国资管行业的“奥斯卡奖”、国内资本市场极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顶级评价标杆,金牛奖已成为行业的一面旗帜、市场的一把标尺,团结了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为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贡献力量,加快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专业人员表示,各类基金管理人应坚持以信义义务为根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以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健回报:一是增强投研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投顾作用;三是提升风险管理和处置水平;四是完善内部治理,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随着理财转型基本结束,理财业务、理财公司与理财市场进入高质量发展新时期。目前,结构调整、风险管理、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成为理财发展主旋律,做到规模、质量、效益三均衡。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方面,应着力锻造投研、投资能力,提升专业水平与市场敏锐性,在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环境里站稳脚跟。提高风险识别与化解能力,依靠管理功底和审慎习惯,再加上先进的科技,使防范风险能力成为理财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相关人士指出,在新时代,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大有可为。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发挥机制优势,成为客户价值的创造者。其次,私募基金要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成为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者。再次,私募基金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成为产业升级的推动者。

3、“双碳”是下个十年最大投资主题

对于接下来的投资机会,与会嘉宾认为,我国目前处于极好的发展时期,股市有望步入中长期慢牛,“双碳”将成为下个十年最大的投资主题,光伏、新能源车将显著受益于能源结构转型。

专业人员认为,年房地产周期出现拐点。政策从短期的地产调控转为长期的去地产化,同时提出年“碳达峰”和年“碳中和”的“双碳”目标。下一个十年最大的主题是“双碳”周期。长期来看,实现“碳中和”目标,降低能耗需要改变发电结构,光伏发电产业将在能源结构转型中显著受益。

另外相关人员表示,在前瞻性产业中我国的影响力大幅增长。光伏、新能源、AI等领域一旦实现产业规模翻番,成本将成比例下降,从而降低整个产业链的成本,为我国未来5年至10年制造业、出口业良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因此,非常看好我国中长期发展趋势。

普益标准简评:

9月28日,由中国证券报社主办的金牛资产管理论坛在上海成功举办,此次论坛评选出88个奖项,花落40余家基金公司。大会专业人士提出了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三点看法:一是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不变,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渐推进,我国经济依旧处于良好发展的趋势,并将长期保持;二是资管行业大有可为,随着理财的转型,基金公司仍有巨大的上升空间;三是“双碳”是下个十年最大投资主题,随着我国提出的“双碳”口号,该投资主题在长期内被持续看好。

保险动态

银保监会简政放权,两项保险资管产品改为登记制

近日,银保监会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以下统称产品)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据介绍,通知旨在通过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以及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产品发行,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

一是明确产品登记流程。明确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首单产品由银保监会核准,后续产品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并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保险私募基金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设立,并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登记。

二是严格登记时限要求。要求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以下统称登记机构)收到产品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结果。

三是压实机构登记职责。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承担设立产品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登记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登记机构对产品登记材料完备性、合规性进行查验,加强产品登记工作管理和质量把关。完善登记系统建设,加强登记信息运用。

四是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产品登记制改革后,仍由银保监会对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登记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推进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从产品角度看,资管新规发布后,随着同类产品监管规则日趋统一,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发行效率成为决定机构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从投资者角度看,保险资金投资两类产品规模占比均接近九成,将产品由注册改为登记,将极大提高保险资金的配置效率。从风险承担角度看,将产品由注册改为登记,有利于压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有效厘清管理人、委托人、受益人、登记机构等各方的权利义务。

上述负责人介绍,银保监会将通过加强对登记机构业务指导、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加强日常监管等方式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登记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其完善工作流程、系统建设和人员管理,扎实做好两类产品业务登记工作。强化登记机构产品登记后风险监测和统计职责,服务于银保监会日常监管;压实管理人主体责任,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登记质量,提升信息披露市场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日常监管,银保监会将登记情况作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监管评级的参考依据。对于登记工作不力或存在失误和问题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时采取有力监管措施,加大机构违规成本。

普益标准简评:

近日,银保监会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以下统称产品)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该通知主要说明了四个方面: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提出相应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产品的发行,提高了产品的发行效率。

券商动态

日均万亿成交券商营业部谁家强?近50%网点亏损!国信雄踞京深榜首,这些券商崛起中

近日,根据北京、深圳两地券商营业部上半年经营数据显示,在上半年股基成交额日均近万亿的情况下,北京地区家营业部有47%处于亏损状态;深圳地区家营业部利润总额为负的占比50%。北深两地超千家营业部中,一半处于亏损状态。

另一方面,也有部分营业部赚得盆满钵满。国信证券泰九营业部上半年营收、利润总额均位居深圳地区第一名,且与第二名拉开了较大差距;国信证券北京分公司上半年营收、净利也位居北京地区第一名。京深两地创收能力最强的营业部,非国信证券莫属。

还有一批网点或一些券商网点正在崛起,而且崛起速度非常快。深圳地区券商营业部利润总额排名中,前20强里招商证券占据了12席。天风证券深圳分公司进步较快,去年上半年营收多万元排多名,今年上半年则以近万的营收位列第十九名。北京高华证券北京金融大街营业部是北京地区今年上半年仅有的2家净利超亿元的营业部之一。高华证券营业部主要从事机构经纪以及私人财富管理业务。

1、北京、深圳两地半数营业部亏损

根据官方披露的数据,北京地区家营业部中,有47%上半年处于亏损状态,中信证券北京分公司亏损超亿元。亏损超过万元的还有安信证券北京分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北京分公司、华创证券北京分公司、江海证券北京分公司。

深圳地区营业部的亏损状况相较北京有过之而无不及?家营业部中,利润总额为负的占比50%。不过,深圳并没有公布各家营业部亏损的具体数额。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日均股基交易额在扩大,但券商营业部亏损面积却在扩大。去年上半年全国日均股基成交额仅有亿元,深圳地区亏损的营业部占比仅有40%。

相关人员表示,出现这种情况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佣金率持续下降压制收入增长,收入增速低于成交增速;二是行业从业者整体成本上升,且增幅可能还高于成交量放大贡献的收益增量比例;三是财富管理转型致使广告宣传、高学历员工招聘、设备采购等支出增加。

“一线城市佣金低,为了抢客,佣金基本都在成本线,再加上营业网点的租金、员工工资等支出,亏了很正常。”有相关负责人分析道,相反,西部地区营业部亏损可能情况好一些,因为这些欠发达地区网点少、经营时间久,存量资源多。

2、国信营业部创收能力占京深两地榜首

数据显示,老牌知名营业部国信深圳泰九营业部无论是在营收指标还是在利润总额指标上,均在深圳地区遥遥领先。

业内人员曾表示,国信泰九的投资者账户数量已突破百万大关,客户总资产突破亿,这是国信泰九营业部将近18年的积累。目前国信泰九收入构成中,交易手续费仍然占主要比重,利差也是收入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但产品销售等其他收入进项正在稳步提升。

除了国信泰九,深圳地区利润总额排靠前的营业部还包括:招商证券深南东路营业部、平安证券深南东路罗湖商务中心营业部、招商证券总部所在地——招商证券大厦营业部、长城证券前海分公司等。值得一提的是,在深圳地区营业部利润总额排序前20榜单中,有12家为招商证券营业部。

北京地区营业部中,创收能力最强的依然是国信证券。国信证券北京分公司的营收、净利润位居北京地区第一。就净利润来说,排名比较靠前的还有高华证券北京金融大街营业部、国君知春路营业部、中信北京总部营业部、中信建投东城分公司等。

普益标准简评:

根据北京、深圳两地券商营业部上半年经营数据显示,在上半年股基成交额日均近万亿的情况下,北深两地超千家营业部中,一半处于亏损状态。造成亏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佣金率持续下降压制收入增长;二是行业从业者整体成本上升;三是财富管理转型致使广告宣传、高学历员工招聘、设备采购等支出增加。尽管如此,也有一些券商表现良好,例如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等。

监管政策

首批四个创新应用出“盒”,中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闭环形成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深圳中心支行9月28日公告,辖内已有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创新应用完成测试。工商银行“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中国银行“基于区块链的产业金融服务”、中信百信银行“AIBankInside产品”、百行征信“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务”经全面评估后完成测试,成为中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首批“出盒”应用。

已累计公示个金融科技创新应用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等制度设计,被市场称为中国版“监管沙盒”,是人民银行研究设计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旨在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稳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

年12月,北京在全国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随后,人民银行陆续在上海、深圳、重庆、杭州、苏州、雄安、广州、成都等八地开展试点;年10月,《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白皮书正式发布;今年4月,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在全国推广实施。截至9月24日,全国已累计公示个创新应用。

如今,已有4个创新应用率先完成测试。据了解,创新应用完成测试与否的主要依据是《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白皮书》《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等规则,由创新应用测试机构提出测试结束申请,在完成全面评价后方可对外推广应用。

记者从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作组获悉,测试评价主要从创新价值、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业务连续性保障、合法合规、交易安全、数据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通过自测自评、审计、专家论证、结果确认等流程,全面评估是否严格履行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声明书相关承诺、是否惠民利企、是否满足监管要求、是否商业可持续。

“出盒”应用经严格测试,有利于相关金融领域发展

在完成测试的4个创新应用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百信银行的应用在北京推出并测试,百行征信的应用在深圳推出并测试。其中,北京完成测试的3个创新应用均已上线运行超过6个月。

“这些创新应用严格履行了《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声明书》承诺内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改进完善,符合监管要求,合法合规性和技术安全性明显提升,风险防控措施有效,在构建安全可控的供应链体系夯实金融安全基础,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方面成效明显。”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作组称。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上述创新应用完成测试,意味着这些应用在工具内运行期间,效率、安全等各方面均已达到相应的要求。“未来,这些产品可以常态化、更广泛地向客户提供服务。”他说。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形成完整闭环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车宁说,首批创新应用完成测试标志着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在机制构建上跑完“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完整的工作闭环,是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机制发展成熟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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