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2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3月3日下午,温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发布会,会上透露,温州首批人才住房房源已筹集到多套,共计约18万平方米,于3月15日启动申领。去年12月,温州发布《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买房打7折,租房3折”等优惠政策。

那么,具体房源在哪里,哪些人才符合配售条件,如何申领?来看解读——

首批人才房源约套

市本级分布市中心

据介绍,为确保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工作的顺利开展,温州市住建部门通过商品住房项目配建、拆迁安置多余房源盘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人才住房房源。

此次首批全市配售房源共推出套左右,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共套,面积3.65万平方米,74套为安置存量房,地理位置均位于温州市中心区域,套为商品房配建项目的预售房,分布在市区各核心版块。

市住建部门表示,具体房源信息届时将会在摇号选房公告时一并公布,人才购房对象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具体房源信息。

目前发布的为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将实行市县分级受理。

本月15日起可申领

网上申报、摇号选房

温州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领时间范围为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申请流程将实现全网办理,摇号选取。

人才住房网上申请主要分五个步骤:

一是网上申报,申领时间范围内,用人单位需登录“温州人才云平台”点击“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二是资格联审。人才主管部门、住建部门按权属开展联审,对通过人才资格审核的人才名单进行公示。

三是制发方案。根据房源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才数情况,制定份额分配方案。

四是摇号选房。温州市人社局对公示合格人才将根据房源分配方案组织摇号选房,首先摇取顺序号,再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

五是签订办理。主要是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证件等工作。

优秀本科生买房打7折

10年内为共有产权

优惠政策方面。此次申领人才按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其中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50%;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

配售房源面积超过人才所属层次类别标准时,按备案价(核定价)的%计收超出部分面积的购房款,但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可按所属层次类别折扣标准计收超出部分面积购房款。购置配售型人才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以人才住房办理贷款抵押。

哪些人才符合配售配租条件?分别有多大的优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哪些人符合配售、配租条件?

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

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一)全职在温州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

(二)全职在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分以上。

(三)全职在温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配租人才住房的对象:

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全职在温州市用人单位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1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无住房、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一)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可享受的住房面积和优惠有多大?

A类人才可赠送一套不超过平方米的商品房或给予万元购房补贴,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50%。A、B、C类人才配租面积为平方米左右,租赁期限内免租金。

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配租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租金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

全职在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分以上或全职在温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配租面积为40平方米左右,租金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

已婚的人才根据家庭人口情况可配租相对较大的住房。

三、对享有配售配租的人才有何限制?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发生购房人离温、离职未就业创业6个月以上、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住建部门指定的国有运营单位有权回购人才住房,回购价格为原购买价格加利息(以原购买价格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交款之日计算至回购之日)。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后,购房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完全产权登记。

配租型人才住房的人才和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应当腾退而逾期未腾退或者拒不腾退的,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2倍计收逾期腾退住房期间的租金。

四、如何保证人才住房供应?

人才住房建设方式以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存量房源盘活为主,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有用地筹建为辅。

其中,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的人才住房以售为主,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在房源集中地方可先租后售。每年全市配建政策性住房面积数不低于当年全市新出让土地中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建设项目面积总数的10%,优先用于人才住房建设。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价时,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出让起始价一定比率时,可转为竞报配建人才住房面积。已出让土地中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建设项目中已明确为配建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可直接用作人才住房。人才办会同住建部门根据每年人才数量制定年度配建计划,落实配套项目、配建计划应定点定量明确区位和数量,做到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质量保证。各县(市、区)应从当年度商品住房项目中择优配建。具体配建办法另行制定。

文章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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